
储能系统电池护照:欧盟法规与GBA试点有何不同
固定式储能系统属于工业电池,因此自2027年2月18日起需要欧盟电池护照。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数据点指南(3.2版),每块工业电池都有31个强制数据点,而配备BMS的可充电储能系统至少还要再增加14个。本文说明这与全球电池联盟(GBA)试点有何区别。
2026年10月27日,JinkoSolar 集团旗下的储能业务 Jinko ESS 在 ESS News 上宣布,已参与全球电池联盟(GBA)最新一轮电池护照试点。该公司表示,试点使用了一款真实的 5 MWh 储能产品,将信息从系统一路追溯到电芯、材料和上游矿产来源,其 ESG 数据还经过了第三方验证。
这是扎实的供应链工作。但它也给储能制造商和系统集成商提出了一个实际问题:参加了 GBA 试点,是否就为欧盟电池护照做好了准备?答案是:只完成了一部分。两者名称相同,却是规则各异的两回事。
两种不同的电池护照
GBA 电池护照是由行业联盟运营的可持续性认证。在 2026年运行试验中,制造商及其供应商依据 GBA 关于负责任生产和采购的规则手册进行报告,使用 GBA 温室气体规则手册计算产品碳足迹,并由第三方验证机构依据 GBA 手册进行核查。GBA 计划于2027年推出完整的认证体系。它同时提醒,由于相关方法仍是草案,不应据此对参与试验企业的可持续性表现得出任何结论。
欧盟电池护照是一项法定义务。法规 (EU) 2023/1542 第77(1)条规定:“自2027年2月18日起,每一块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 LMT 电池、每一块容量大于2 kWh的工业电池以及每一块电动汽车电池,均应具有电子记录(‘电池护照’)。”护照内容由附件 XIII 规定,并通过二维码访问,该二维码链接到每块电池的唯一标识符(第77(3)条)。
参加 GBA 试点有助于收集采购和碳数据,但它并不能为您的电池提供欧盟护照所需的标识符、二维码或附件 XIII 数据。
电池储能系统是否需要欧盟电池护照?
需要,前提是容量超过2 kWh。该法规将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定义为“一种具有内部存储功能的工业电池,专门设计用于从电网储存电能并向电网输送电能,或为终端用户储存电能并向其输送电能,无论该电池在何处使用、由谁使用”(第3(1)条第15点)。容量超过2 kWh的工业电池属于第77条的适用范围,因此一套 5 MWh 的系统自2027年2月18日起即受其约束,容量超过2 kWh的家用储能电池同样如此。
按类别划分的电池护照数据点:31个只是底线
欧盟委员会的指南文件《数字电池护照:按类别划分的数据点》(3.2版,2026年10月19日)列出了71个数据点,并按电池类别逐一标注。自2027年2月起,EV 电池有45个强制数据点,LMT 电池有48个,工业电池有31个。
对储能系统而言,31个只是起点。许多数据点对工业电池标注为有条件适用,而这些条件与储能系统高度吻合:
| 数据点(指南 v3.2) | 涵盖内容 | 对工业电池的适用条件 |
|---|---|---|
| 31个数据点,从1(唯一标识符)到67(电池状态) | 身份信息、制造商、化学体系、有害物质、关键原材料、电压、功率能力、成分、拆解、安全、测试报告、状态 | 所有工业电池均为强制 |
| 52至56 | 容量衰减、功率、功率衰减、内阻及其增长 | 仅适用于可充电电池 |
| 62至66 | 第14条规定的健康状态 | 仅适用于配备电池管理系统的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 |
| 68至71 | 充放电循环、事故等负面事件、运行条件、荷电状态 | 电池一经开始使用即适用 |
因此,一套已投入使用、配备 BMS 的可充电储能系统,在31个数据点之外至少还要增加14个,总数达到45个或更多。其他数据点也可能适用:在适用情况下的往返效率(57和58)、可充电电池在参考条件下的预期寿命(59和60),以及指南对部分工业电池适用的循环寿命和效率数值(31、32、36、37和39)。
并非所有数据都公开。根据同一指南,第1至45号数据点公开;第46至49号及第51至71号数据点面向具有合法利益的人员;第50号数据点(测试报告)面向公告机构、市场监管机构和欧盟委员会。
部分数据如今已是强制要求
健康状态数据点并非到2027年才从零开始。自2024年8月18日起,第14(1)条已要求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、LMT 电池和 EV 电池的电池管理系统中包含附件 VII 所列、用于确定健康状态和预期寿命的参数的最新数据。电池护照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第二步:每块电池拥有自己的记录,可通过其二维码访问,并向有权查看的人员展示这些数值。
对集成商来说,这意味着首先要检查的数据来源是 BMS。如果其导出数据无法以可用的形式提供健康状态、循环次数、负面事件、温度和荷电状态,护照就很难保持更新。关于这些数据的更新规则,我们在每块电池一本护照,以及电芯数据的归属一文中做了说明。
储能集成商在2027年2月18日之前可以做什么
- 确认类别。储能系统属于工业电池;容量超过2 kWh即需要护照。
- 按照第77(3)条的要求,为每块电池规划一个唯一标识符和一个二维码。
- 将您的产品与指南3.2版的71个数据点逐一对照。先从31个强制数据点入手,再加上适用于您系统的有条件数据点。我们的指南电池护照有多少个强制数据点对该清单做了逐项解读。
- 向电芯和模组供应商索取您自己无法生成的型号数据。参见应向电池供应商索取哪些数据。
- 检查您的 BMS 能导出哪些数据,以及可以多频繁地读取。
- 在规划中将 GBA 或其他 ESG 工作单独列出。它们日后可以为采购和碳数据提供输入,但不能替代欧盟护照。
Hoken Pass 是一款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产品护照软件,提供适用于 EV、LMT 和工业电池的电池模板。每本已发布的护照都有一个公开页面,附带二维码和来自 InfoCert 的 eIDAS 合格时间戳;您可以从免费方案开始,创建3本护照。如需全面了解电池法规,请参阅我们的欧盟电池护照页面。
常见问题
电池储能系统是否需要欧盟电池护照?
需要,前提是其容量超过2 kWh。根据法规 (EU) 2023/1542 第3(1)条第15点,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属于工业电池;第77(1)条要求,自2027年2月18日起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每块容量超过2 kWh的工业电池都必须具备护照。
GBA 电池护照与欧盟电池护照是一回事吗?
不是。GBA 电池护照是一项行业可持续性认证,有自己的规则手册和第三方验证,其完整体系计划于2027年推出。欧盟电池护照则是法规 (EU) 2023/1542 第77条规定的法定要求,其内容由附件 XIII 确定。
欧盟电池护照对工业电池要求多少个数据点?
欧盟委员会的指南(3.2版,2026年10月19日)将71个数据点中的31个标注为自2027年2月起对工业电池强制适用。已投入使用、配备电池管理系统的可充电固定式储能系统,至少还要增加14个有条件数据点:容量和功率衰减、健康状态、循环、负面事件、运行条件和荷电状态。
家用储能电池需要电池护照吗?
如果它是容量超过2 kWh的工业电池,就需要。无论电池在何处使用、由谁使用,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的定义都同样适用。
电池护照中的健康状态数据是公开的吗?
不是。根据指南3.2版,关于单块电池的数据点(包括健康状态)面向具有合法利益的人员。第1至45号数据点是公开的。
资料来源
- 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 (EU) 2023/1542,第3、14、77条及附件 XIII(EUR-Lex)
- 欧盟委员会:指南文件《数字电池护照:按类别划分的数据点》,3.2版,2026年10月19日
- 全球电池联盟(Global Battery Alliance):2026年电池护照试点
- ESS News:Jinko ESS 与全球电池联盟开展电池护照试点(27/10/202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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